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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月乌鲁木齐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作者:郭军鸽时间:2026-03-19

2026年1—2月,全市优良天数较去年同期增加10天,采暖季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核心指标持续优化。

  3月1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进入采暖季以来,面对静风频率高、污染物扩散条件差等严峻挑战,我市坚守“一天一天争优良,一微克一微克抠浓度”的工作理念,靠前谋划、周密部署,以区域联防联控为核心抓手,统筹推进工业源、移动源、城市面源精细化治理,全方位织密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防护网”,全力以赴实现污染削峰降速,推动首府空气质量稳步向好。

  监测数据显示,1—2月全市优良天数达35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0天,实现“量的提升”;优良天数比率提升至59.3%,同比上升16.9个百分点,增幅显著;重污染天数仅1天,同比减少6天,实现“质的飞跃”。同时,PM2.5、PM10、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2.6%、15.8%、20.0%、18.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7.5%。

  一系列核心数据的突破,印证了乌鲁木齐市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扎实成效,也让市民的“蓝天幸福感”持续升温。

  采暖季期间,我市深化“乌—昌—石”区域协同治污,牵头与昌吉州、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市签订《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兵团第六师联合应对冬季污染天气同防同治协议》,建立起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应对、联合帮扶的“四位一体”区域协作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凝聚治污合力,持续夯实兵地联动、齐抓共管的治污格局。

  针对采暖季工业污染排放特点,乌鲁木齐市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浓度管控“双控”要求,以精准管控推动减排增效。通过在线实时监测、常态化帮扶检查,紧盯31家重点涉气企业,督促落实减排要求,实现四项污染物累计排放量较基准值减少219.2吨,减幅达14.0%;发改部门推动7家自备电厂企业与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签订下网电协议,累计下网电8.3亿千瓦时,目标完成率101.2%;工信部门常态化走访帮扶工业企业,全程跟踪指导错峰生产、限停产等减排措施落地,确保工业污染管控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同时,聚焦采暖季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乌鲁木齐市构建“全链条闭环管控”体系,全力守护空气质量。对16家大宗物料运输企业实施入户抽检,引导企业重型货车运输频次下降约22.1%;严格执行重型柴油货车限行规定,查处闯禁行行为4690起。利用固定式、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检测机动车45万余辆/次,将超标车辆信息第一时间同步推送处置,实现“监测—查处—整改—回头看”无缝衔接,从源头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此外,结合采暖季污染特点,各区(县)全面部署、精准发力,开展城市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郭军鸽)

原标题:前两月我市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