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改革网作者:沈永时间:2025-10-30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显示,2025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乡科级干部10.6万人;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2万人,处分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7.6万人。这组数据既彰显了基层反腐的力度,更折射出基层治理中法治意识薄弱、专业能力不足的短板。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置于“六个坚持”首位,为基层治理定向领航;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以下简称《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实施,唯有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抓手,推动党建与基层法治教育深度融合,才能破解治理难题、培育过硬人才,真正筑牢基层治理的“大厦之基”。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村“两委”干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其法治素养与履职能力直接关系治理效能,更直接体现党的领导在基层的落地成效。从通报数据来看,大量基层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背后往往存在“不知法而违法”“想干事却不懂规矩”的问题——有的对惠民政策执行边界把握不清,在资金使用中触碰红线;有的缺乏程序意识,决策时忽视村民自治章程与法律法规;有的面对矛盾纠纷只会“靠经验、凭人情”,不会用法治方式化解。这些问题本质上是基层党组织引领法治教育不力、治理人才队伍能力跟不上需求的体现,若不及时解决,不仅会损害群众利益,更会削弱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而《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正是党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制度延伸,为党组织牵头抓总、统筹基层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重要依托。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推动基层法治教育走深走实、避免“碎片化”“表面化”的根本保证。《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的“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责任机制,需在党组织统筹下才能形成合力——基层党组织可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纳入干部必修课程,变“分散宣传”为“系统教学”;可联合司法、民政等部门党组织组建“法治宣讲团”,针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土地流转等基层高频事务开展专题培训,帮助干部破解“本领恐慌”,让法治教育真正融入干部培养全流程,彰显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以党建为引领培育高素质基层治理人才,是落实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筑牢大厦之基”的关键举措。一方面,基层党组织要扛起主体责任,构建“精准化”法治培养体系:结合干部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培训方案,通过案例教学、模拟调解、法治实践等实战化方式,让干部不仅“知法”,更能“用法”;另一方面,要发挥党组织引才聚才优势,依托“党建+人才”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退休政法干部等专业力量下沉基层,组建“法治导师团”一对一指导;同时将法治素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评优晋升的重要标准,让懂法善治的人才在基层有舞台、有干劲,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基层稳则国家安,基层治则天下安。纪检监察通报中的数据不是终点,《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更不是起点的句号。唯有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以党建引领整合资源、以法治教育培育人才,才能打造一支懂法、用法、守法的基层治理队伍,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真正筑牢基层治理的“大厦之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坚实基础。
作者:沈永(中国新时代党建融媒宣传大使,全国党政舆情中心常务主任,民革中央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团结智库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