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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改革委:鼓励民企参与核电等项目

来源:改革网作者:陈文杰时间:2025-08-14


改革网讯 8月13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进行介绍和解读。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杨善华介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的相关情况并回答了新闻媒体的提问。

据介绍,7月30日,海南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

杨善华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必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鼓励更多市场主体和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截至2025年6月底,海南实有民营经营主体360.44万户,占全省经营主体的97.54%,其中,民营企业93.72万户。全省民营经济组织贡献了近60%的GDP,近90%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组织已然成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他表示,《若干规定》作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公布以来出台的全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按照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启动《若干规定》起草工作,坚持以企业诉求为导向,采取向社会公开、现场调研和座谈会等方式,征求企业意见。《若干规定》采取“小切口”立法形式,不分章节共二十九条,起草的思路可以总结为“三个一”:

一是贯穿一条主线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民营经济发展的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营经济、依法治国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位谋划促进海南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规则顶层设计,确保促进海南民营经济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明确一个核心原则

把竞争中性原则作为立法起草的核心原则,明确公平、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与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是聚焦一个导向

聚焦民营经济组织普遍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坚持问题导向,进行立法供给侧改革,充分吸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国家和我省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有关政策制度措施。

“《若干规定》已经施行。作为统筹协调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下一步将如何具体落实这一规定,以推动民营经济在自贸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在答记者问环节,杨善华表示,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若干规定》的落实工作,以坚持“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同等保护、共同发展”为原则,聚焦市场准入、政企沟通、配套政策等方面确保政策红利直达民营经济组织。

一是在市场准入方面

《若干规定》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民营经济组织可依法平等进入。海南按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行动,全面清理和整改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不合理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

海南将积极落实22条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研究推动出台第二批措施。将进一步用好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自贸港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等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到自贸港建设的“两新”、“两重”项目中来,特别是核电、铁路、公路、航天、机场等基础设施项目。

“八月底,在我省和国家相关部委联合举办的‘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海南现场会’上,大家将不仅能倾听相关部委关于封关运作的政策解读、全国知名民营企业家代表的现身说法,更能亲眼见证其中部分重点项目成果的落地。”杨善华说。

二是在政企常态化沟通方面

推动政企沟通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目前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统战部等部门在省级层面建立了“定期由省领导与企业面对面交流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坚持与企业“想在一起、站在一起、干在一起”,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办理、反馈、督办、评估等闭环服务,进一步针对性宣传、解读海南自贸港政策制度特别是封关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到海南投资兴业。

三是在配套政策方面

他表示,省发展改革委正在开展《海南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障碍与破解路径》《促进民营企业权益保障制度》等配套政策的研究,重点关注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从政策执行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政府履行承诺、企业帮扶、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难题。以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为目标,以解决民营企业权益保障问题为重点,从推动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企业要素资源平等利用、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等方面,系统研究促进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障的制度结构和破解路径。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新闻发言人廖宝祺主持本场发布会。(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