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信之声

对于非主观欠贷学生 须加强普及征信知识

□ 何 玲

8月15日,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称该行有一批安源、湘东大学生助学贷款逾期未还,同时公布了逾期学生名单,并呼吁“如果你看到有认识的朋友在其中,请赶紧提醒他尽快还款!”

根据该行公布的名单,截至2018年12月21日贷款逾期学生共计141人。值得注意的是,该行还公布了学生的姓名、高校、逾期金额、住址信息。名单中大部分是江西本地高校的学生,例如,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大学等,也有少部分广东、湖北、湖南、河北、山东、四川等外地高校的学生。从逾期金额来看,大部分学生的逾期金额在几百元~几千元之间,金额最高的一名学生逾期11,890.96元,其余所有人逾期金额均在1万元以下。有16名学生的逾期金额在100元以下,其中最低的一名学生仅逾期3.47元。

紧接着,关于江西萍乡农商银行公布助学贷款逾期名单是否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话题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截至目前,在百度资讯上搜索“萍乡农商银行公布助学贷款逾期名单”相关信息已达数十万条。其中,《新京报》发表文章《助学贷款逾期3元被公示银行侵权吗》,《潇湘晨报》发表文章《江西一银行公开141名学生姓名、高校和住址催收该不该》,《信息时报》发表文章《银行网上曝光助学贷款逾期不还名单惹争议》等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对于江西萍乡农商银行这种催收方式是否妥当?网友的观点分为两派,一方认为借钱就应该还;另一方认为银行公布学生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隐私,学生可能是无意中发生了逾期。有网友表示,“如果提醒了依然不还,这个做法就没太大问题。但如果没有提醒联系过就直接公布的话,就很不妥,至少那个欠三块多的肯定是误伤。”

笔者梳理发现,根据2000年央行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在读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合同,承诺离开学校后向贷款人提供工作单位和通讯方式,承诺贷款逾期一年不还,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贷款人在就学的高等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予以查询。另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国家税务总局200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各经办银行应以学校为单位,在公开报刊等信息媒体上公布助学贷款违约情况,对不讲信用的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违约行为公开曝光。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表示,江西萍乡农商银行这一做法是否侵权主要还是看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协议中是否有公开信息这一条款。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助学贷款逾期管理中确实有关借款人承诺被公开信息的内容,所以在合同有约定时不构成侵权。

根据媒体报道,被曝光的违约学生,大部分都是因为对政策不了解导致违约。一名曾经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表示,大部分未能及时还款的学生,主要是因为对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不太了解,“故意不还的,我觉得不多”。

对于非主观违约的贷款学生,正义网表示,根据目前规定,银行除了可以计收罚息、起诉到法院外,还可以把个人失信信息录入信用档案,那学子们未来更多的贷款申请都会受到影响。银行方面,可以在每届学生毕业前夕,抓紧普及欠贷不还的法律常识,让法律保护好银行权益,也保护好学子们的信用记录。

2019-08-30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18008.htm 1 对于非主观欠贷学生 须加强普及征信知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