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环保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本报讯 记者李宏伟报道环保部近日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依证严格监管执法,同时规定,排污单位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果及时报告,且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依法从轻处罚。

《办法》是对《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延续、深化和完善,在内容上进一步细化和强化。同时根据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结合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执行、监管全过程的相关规定进行完善,并进一步提高可操作性。

《办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细化规定了排污单位、环保部门、技术机构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内容。对无证排污、违证排污、材料弄虚作假、自行监测违法、未依法公开环境信息等违反规定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明确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据悉,下一步,环保部将配合上级立法机关加快推动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出台。同时,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加快推动排污许可实施,强化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

2018-01-22 李宏伟 1 1 中国改革报 content_24715528.htm 1 环保部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