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要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办法》强调,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蓝 讯)
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法》强调,要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办法》强调,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蓝 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