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新疆叶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途中,于路边树林内发现一只行动迟缓、无法正常飞行的鸟类,随即联动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开展紧急救助,成功守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的生命安全。

当日上午,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辖区某路段时,发现树林中一只形似鹰类的鸟类低垂翅膀、步履蹒跚,疑似受伤。为避免该动物受到二次伤害,民警立即在现场设置警戒区域,仔细观察其状态后,第一时间联系环食药犯罪侦查大队请求专业支援。
接到指令后,环食药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专业辨认,该鸟类体型中等、通体深色,背面呈深灰色,头部羽毛乌黑,具备游隼的典型特征,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游隼。民警检查发现,游隼腿部有明显伤痕,血迹已凝固,这是导致其无法飞行的主要原因。为防止伤势恶化,民警现场为游隼投喂清水和适量肉类补充体力。
考虑到游隼需要专业医疗护理,民警将游隼移交至叶城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接受进一步的治疗和护理,待其身体完全康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程超 吐尔逊·阿布来提)中国改革报李振峰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