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新疆喀什地区叶城县公安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求助电话,称发现一只疑似狐狸的野生动物,看起来受伤虚弱,急需专业救助。

接警后,环食药大队民警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达后,民警通过观察动物体貌特征,初步判定其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赤狐。为避免对受伤赤狐造成二次伤害,民警小心翼翼地对其进行全身检查,发现赤狐腿部有明显外伤,且因饥饿缺水导致身体虚弱。
随后,民警在现场开展紧急救助,为赤狐投喂了适宜的食物和清水。在民警的悉心照料下,赤狐的精神状态逐渐好转,眼神变得灵动起来。为确保赤狐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及时联系林草部门专家对其进行综合评估,确认其身体状况已符合放生条件。
此次救助行动,不仅成功挽救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生命,更彰显了公安民警守护生态环境、关爱野生动物的责任与担当。叶城警方呼吁广大群众,若发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报警求助,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程超 吐尔逊·阿布来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