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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部军事设施保护地方性法规7月1日起施行

2025-06-26 13:29:33 来源:本网专稿 汪守芳

本网讯 6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制定的第一部军事设施保护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四川是驻军大省,重要军事设施多,整体呈现出种类多、数量大、分布广、等级高等特点。近年来,随着四川省经济建设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军事设施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的问题增多、协调难度加大,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和安全保密等形势更加严峻,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制度予以保障。

四川省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洁梅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条例》施行的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今年是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我们将利用八一建军节、9·3抗战胜利纪念日、全民国防教育月等时机,依托省内媒体,通过“法治强国防”“强国防向复兴”“国防有我”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保军事设施就是保国防安全、保军事设施就是保战争胜利的全民国防意识。

二是用好军地协同工作机制。保护军事设施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军地协作,会同省军区系统、军事检察机关、驻川部队等运用好联合保护工作机制,贯通“驻川作战部队—省军区系统—政府国动办”军事设施保护需求提报和保护措施落实工作链路,军地协同发力,各自履行好主体责任,全面形成军地共同保护工作合力。

三是划定保护区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根据军事设施性质、类别,科学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军用机场净空区域范围,规范设置各类界限标志、安全警戒标志、无人机禁飞标志。请社会公众朋友们在从事社会生产生活活动时,要特别注意此类标志,在以上区域附近从事各类生产生活活动要严格遵守《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是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我们将继续组织开展军事设施保护问题专项排查整治,特别是整治军用机场净空区域飞行安全隐患、军用铁路专线安全隐患以及重要军事设施保密安全环境等,确保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队战备训练等军事活动正常进行;并会同军地检察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开展协同执法,严厉惩治和打击违反军事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汪守芳报道)

 

[责任编辑:苏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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