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19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推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题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自2025年5月20日起正式实施。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经济大省的四川,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明确指出要“四个到位”工作要求,即:把该放的放到位、把该降的降到位、把该给的给到位、把该扶的扶到位。省政府深入推进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紧扣中心工作,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不断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四川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8425.6亿元、增长5.6%;民间投资增长3.6%,高于全国3.2个百分点,表现出积极向好的发展局面,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坚定扛起贯彻实施的重要责任;要准确把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重点内容,依法促进四川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要凝聚保障法律贯彻落实的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四川全面有效实施。
记者注意到,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大依法监督力度。全省各级人大要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畅通与政府相关部门、民营企业代表和有关行业协会的沟通渠道,认真听取和收集人大代表特别是民营企业界代表对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
同时,会议要求,要用好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助民营企业学好用好这部法律,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会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省政府常务副省长董卫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局、省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介绍了推动民营促进法贯彻实施的相关情况,民营企业家代表则围绕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推动四川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主持会议。(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王泽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