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枢纽作为物流设施群组和物流组织中心,是推动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和区域物流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新疆作为国家重要向西开放陆路通道,发挥物流枢纽在构建陆路国际物流通道和构建区域物流网络、对接国家骨干物流网络重要作用,是推动区域内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构建高效畅通的现代物流体系的重要举措。结合全疆各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印发实施了《自治区物流枢纽布局》,确定将13个物流节点城市作为区域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城市群),布局建设16个区域物流枢纽。到2025年底前,完成全疆区域物流枢纽规划布局工作。
自治区从四个方面做好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区域物流枢纽建设规划工作,指导各地加强物流枢纽规划建设,提升物流枢纽设施功能。支持承载城市依托现有物流园区及货运场站、铁路物流基地等存量设施资源规划建设物流枢纽。推动物流枢纽与综合货运枢纽、机场、铁路物流场站高效协同,加快物流配套设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物流枢纽运营主体。二是加快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建设,依托乌鲁木齐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欧班列(中亚)班列运营平台。推动乌鲁木齐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伊宁、吐鲁番、喀什空港型物流枢纽建设。支持物流枢纽运营主体积极参与建设公共型海外仓布局建设。加强与国内物流枢纽合作共建联接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内物流通道网络。依托枢纽网络开发疆内“一站式”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构建畅通疆内的物流枢纽网络。三是提升物流枢纽运营组织能力,着力发展大宗商品物流,鼓励枢纽运营企业开通“点对点”跨区运输班列。支持陆港型物流枢纽建设大宗商品储运设施,口岸型物流枢纽推进保税混矿中心建设。鼓励枢纽运营主体搭建供应链协同服务平台,打造联结中亚与国内供应链合作节点。四是增强物流枢纽创新能力,支持枢纽大力推动物流新基建建设,推动传统物流基础设施设备数字化、节能化改造升级,在枢纽配套建设加气站、换电站、加氢站等绿色交通能源设施。推动乌鲁木齐都市圈物流一体化发展,支持库尔勒、喀什、阿克苏、和田等地枢纽加强区域间农产品冷链仓储、运输合作,实现冷链物流一体化运作。支持各地物流枢纽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模式。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州、市)物流主管部门等,结合各级各类的统筹、协调、衔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有效协调机制,加强纵向和横向协调,及时解决枢纽建设发展中的问题,加强重大事项协调,实现部门间、地(州、市)间政策协调衔接,有序推进枢纽内重大物流基础设施规划建设。
附件:区域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名单
陆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阿勒泰、博乐—精河、奎屯—独山子—乌苏、莎车—泽普—叶城、和田、若羌;
空港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伊宁、吐鲁番;
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阿克苏、克拉玛依、昌吉—准东经济开发区、库车;
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塔城、阿克苏;
陆上边境口岸型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塔城(巴克图)、阿勒泰(吉木乃)。
(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