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乐至县人大常委会森林法执法检查侧记
森林资源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正值森林防灭火关键时期,乐至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法治思维、用活监督方式,通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进一步延伸监督深度,确保法律全面贯彻实施,为乐至生态文明建设夯实法治基石。
精准聚焦 直击痛点“查问题”
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监督形式,其不同于一般性的工作检查,而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必须紧扣法律宗旨、法律条文开展检查,抓紧抓实那些影响法律实施、制约工作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而推动法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在此次执法检查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成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主攻方向。同时,为了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整体实效,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委详细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做到了任务细化、监督量化、措施硬化,使此次法执法检查底色更浓、方向更明、力量更足。
在十多天的执法检查中,检查组认真履行职责、敢于动真碰硬,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深入实地调研、随机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对13个重点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围绕其宣传教育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五大方面13项检查重点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检查不仅摸清了我县林业资源分类分布、数量质量以及管理管护情况,还已收集到相关问题意见共15条,为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交常委会做出决策打下了坚实基础。
精准问诊 履职担当“提问题”
“我们发现你们对森林法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宣传和落实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个别村社在森林保护工作落实方面落实不到位,森林防火措施欠缺,扑火队伍培训和演练次数较少。”“林业产业发展还不够,以国家林业科技示范园为例,园区内现有林业产业产品转化度不高,市场化经营不足,经济效益不明显。”……在乐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踊跃发言,尖锐提问。
“此次执法检查,不仅找出了乐至森林管护、林业发展等方面的不足,更为乐至生态文明发展开出了‘良方’,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从宣传引导、责任落实、制度创新三大方面突破发力,扎实推进全县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县林业局局长全陆到会回答。
此次执法检查,实打实、面对面,委员提出的问题直白、深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出的回答坦诚、详细,会场里有提问、有回答、有追问、有补充,在一问一答间传递了民声,维护了法治。
精准发力 注重实效“改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检查只是手段,落实才是目的,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提出的意见,最终形成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并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青山未老,绿水长流。接下来,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督促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理落实,并在6个月后听取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推动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法律巡视”的利剑取得实效。(张吉睿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唐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