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4月8日—19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对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供各地学习借鉴。其中,我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充分发掘电力资源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入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充分发掘电力资源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供前置服务。依托“阳光业扩一站通”服务平台,实现国网与自治区相关部门间的服务信息共享。各供电公司提前对接各类工程项目实施方,开展办电服务、超前启动电网规划,压缩接电时间。
二是提供惠企政策。为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企业客户提供“三零”服务,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三省”服务。2023年为14万余户企业客户节省约10亿元办电成本。推动“电e金服”服务应用普及,依托用电信息系统等数字化平台技术,降低用能和融资成本。
三是提供保障服务。采取“上门服务+技术下沉”模式,通过全方位排查,将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合格率分别提高至92.14%、98.46%,推出共享用电服务,更好满足季节性、高频次灵活用电需求。
(来源:新疆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