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日,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连日来,拜城县各地积极行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3月15日,拜城县托克逊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乡司法所开展“学深悟透新思想凝心聚力建新功”——“‘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优化消费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活动中,宣讲队员以进乡村、进网络、进商铺等方式,向广大农牧民群众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提醒农牧民群众在选购食品时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切勿购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并传授了大家如何防范诈骗、识别假币、鉴别商品真伪等常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同时,拜城镇肯迪克墩村村“两委”和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村工作队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普法活动,通过入户走访的方式向居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消费者维权知识,引导居民群众要科学、文明、理性消费,并结合居民最关心的生活实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消费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切实增强村民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3月13日,铁热克镇特邀请法律顾问到辖区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活动中,法律顾问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商家的基本义务、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等知识,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消费维权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陷入消费陷阱。
铁热克镇铁热克村村民麦麦提·热合曼说:“法律顾问的讲解让我明白了,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利享受优质商品和服务,也有权利对不合格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投诉和维权,这场讲座真的太及时了。”
3月12日,拜城县克孜尔乡“红石林”特色宣讲队深入巴扎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宣讲员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辖区群众和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维护消费权益,营造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刘金露郭杨陈晓娟祁康康)中国改革报李振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