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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营商环境”高效联动 多元调解促共赢

2024-03-06 17:26:52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近日,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与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协作联动,携手化解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2万余元的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帮助企业快速解决纠纷。

“你们真是用心了,原以为我要再一次提起诉讼,没想到通过调解真正让我们获得共赢”。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向县人民法院和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表达了感谢之情。

原来,在2023年7月,苍溪某电器门市部与某建设公司就购买安装一批空调达成协议。该门市部按协议采购空调并安装后,因双方就付款条件存在争议,建设公司便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该门市部经营者便将建设公司诉至县人民法院,请求支付空调款及利息、违约金及诉讼费等共计82万余元。案件受理后,苍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开庭当天,原告经营者却因记错了开庭时间,未到庭应诉。按照法律规定,法院应当按自动撤诉作出处理,原告也将承担近3万元的诉讼费。

为避免原告再次起诉形成诉累,增加双方经济负担,承办法官再次梳理案件事实,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相比按自动撤诉处理,调解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性化解。于是,苍溪县人民法院启动了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邀请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联合调解该项纠纷,并共同研讨调解思路和方案。期间,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人与原被告双方多次进行沟通,从情、理、利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成功说服双方同意配合人民法院调解此案。

2024年3月4日下午,苍溪县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人受邀参与调解。调解中,原被告双方在付款期限及金额、诉讼费及律师费承担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承办法官与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负责人耐心阐明该案的利害关系,一方面向被告建设公司释明合同交易中应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另一方面积极以法引导、以情平气,对双方进行疏导。最终,被告方在付款期限作出让步,原告方也在费用承担上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圆满调解成功。

今年以来,苍溪县人民法院将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和“夕阳红”调解组织,建立与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民营办)、工商联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平台共建、信息互通、纠纷共化”,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为企业提供精准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升企业维权效率,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倾力打造新时代涉企纠纷化解工作新格局,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高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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