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四川省简阳法院邓兵法官收到一则暖心祝福。发送人系付某某的祖父,他通过微信向邓兵法官发送了孩子近期生活照片和学习情况,同时对简阳法院长期以来对孩子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并祝愿邓兵法官在新的一年工作顺利。
案情回顾
付某某系简阳法院一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中的案涉儿童,其母亲为云南省籍的少数民族,在付某某出生不久,母亲就离家出走多年未归,父亲常年外出务工,付某某一直随其祖父、祖母生活。付某某父母于2022年6月24日离婚,父亲不幸于2022年8月因疾病去世,祖父、祖母于2023年2月向所在村委会申请为付某某的监护人,村委会指定其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2023年3月,付某某母亲申请确定由其担任监护人,简阳法院判决予以支持。
判决生效后,付某某的祖父母于2023年5月以孩子本人愿意随祖父母生活,随其母亲生活不利于学习生活为由,向简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关系。
调解过程
在梳理案件前后抚养关系变更情况后,简阳法院到付某某所在学校、村委会进行了解,并积极与付某某、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沟通,付某某表示更愿意随祖父母生活,其母亲也表示尊重孩子意愿,并愿意和祖父母共同承担抚养费用。简阳法院帮助双方设立了抚养费用共管银行账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随祖父母生活。在结案后,承办法官持续关注付某某近况,与孩子祖父保持日常沟通联系,定期了解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
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审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时,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中孩子的合法权益,还应当建立长期关怀机制。简阳法院既注重纠纷化解,更注重长期保护,在个案中发现需要关注的未成年人,并脱跳出案件本身进行持续关怀帮助,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简阳法院 魏闻 邓兵 万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