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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矛盾纠纷成功化解

2023-12-14 21:00:28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近日,四川省简阳法院启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机制,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自我纠正建议书,并积极组织调解,成功化解一件长达二十余年未完成林权登记且行政相对人一事多诉、长期信访的行政登记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钟某承包位于简阳市新市镇土桥村的林地,但因与相邻林地存在产权纠纷,故一直未能办理权属登记,为此钟某多次就政府信息公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等提起诉讼,并长期向各级单位信访。2023年,钟某向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材料,申请办理案涉林地的权属登记。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为钟某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且案涉林地存在权属争议,不符合办理行政登记的条件,故对钟某的申请不予受理。为此,钟某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其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调解过程: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角度出发,该案审理难点在于厘清案涉林地的权属问题。由于案涉林权争议时间长,相关登记资料遗失,且权属争议当事人的分歧点位多,部分当事人消极应对,林地权属确权问题难以推进。简阳法院将该案引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由该中心组织专家组评议,向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自我纠正建议书》,并协调行政职权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权属争议当事人参与调解。办案过程中,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建议,积极作为、主动参与案涉林地确权工作,成功推动案涉林地确权工作,最终钟某向法院申请撤诉,案件获得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该案作为简阳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成立以来,行政机关自我纠错并实现行政纠纷成功化解的第一案,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新的路径参考。长期以来,行政诉讼一人多诉、一事多诉、衍生诉讼现象屡见不鲜,成为行政审判的痛点、堵点和难点。为解决此类问题,简阳法院搭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机制,着力扭转行政机关不愿纠、不敢纠思想问题,借助大学教授、代表委员、专业律师等组成的专家组对行政争议进行评议,适时向行政机关发出《自我纠正建议书》,推动行政机关及时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妥善解决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诉求,进而达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目的。(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唐元龙报道)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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