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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鱼”交易有风险 网购买卖要当心

2023-12-14 21:00:38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近日,四川省简阳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二手交易网上买卖涉嫌欺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就卖方是否构成欺诈予以认定,基于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岳某于2023年在闲鱼网上发布了自己名下的一辆闲置摩托车的出售信息,后魏某与其以128,000元成交。魏某在办理完车辆买卖交易手续后,知道了该车的初始登记时间与岳某告知的时间相差15个月,且之前已有交易记录,系二手车。但魏某并没有向岳某提出退车请求,而是继续驾驶车辆行驶几千公里去川西旅行,后又将车辆运输到其经常居住地并办理车辆过户登记。同时,魏某认为岳某隐瞒了车辆的真实初始登记时间和系二手车的事实,故向本院提出撤销合同并退还购车款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岳某在买卖车辆的过程中未如实告知魏某该车辆实际情况,系岳某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魏某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是,魏某在知道撤销事由后继续使用该车辆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视为其已经放弃了撤销权,此时撤销权消灭。在撤销权消灭以后,魏某再要求撤销合同,法院不予支持。但岳某的欺诈行为导致买卖案涉车辆的售价高于其真实的市场价格,法院基于维护公平正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判处岳某退还魏某购车款10,000元。

当前类似于闲鱼的二手交易市场比比皆是,卖家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展示和说明物品的真实情况,真诚交易、童叟无欺。卖家需谨慎甄别交易物的属性、质量等是否与卖家标注的一致,及时核实到手交易物的真实状况。平台也应加强交易监管,一旦涉及欺诈,买家应及时向平台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由平台对卖家进行追责。确有必要的,申请行政或司法手段介入,维护自身财产权益。本案中,法院对卖家不诚信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通过维持合同、减少价款的方式,使社会公平正义得以体现,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唐元龙报道)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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