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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外墙悬挂物高空坠落 物业、业主谁担责?

2023-11-16 17:26:04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日前,某小区单元楼外墙的空调防护百叶窗坠落,砸伤过路行人。近日,四川省简阳法院依法审理该侵权纠纷案件,判定免除物业责任,由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2023年3月,华某(化名)在回家途经某小区某单元楼外时,被坠落的空调防护百叶窗砸伤背部,治疗过程产生医疗费2000余元,其中小区物业公司垫付1000余元。事后,华某与物业公司、房屋所有权人(业主)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空调百叶窗作为建筑物上的悬挂物且系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在质保期满前应由物业公司定期维修养护,保修期满后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本案中空调防护百叶窗质保期限已届满,作为业主应注意对其进行维护,但无证据证明其进行了维护操作,因此不能免除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故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生活中,高空坠物常见的是窗户上的物品、窗玻璃或商铺招牌等外墙悬挂物,本案中则为作为建筑物专有部分的空调防护百叶窗。此类建筑专有部分存在阶段性责任划分,在物业责任期内由物业负责维护,超期则由业主自行负责。高空坠物重在预防,为确保公众“头顶上的安全”,作为房屋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都应定期对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例如住宅外墙、空调防护百叶窗、防护栏等可能坠落或脱落的地方进行检查维修,且切勿将花盆等物件放置易坠落的地方。如果发现有坠落或脱落的风险要及时、妥善处理,避免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唐元龙报道)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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