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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 安岳县检察院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2023-11-04 17:26:22 来源:本网专稿 

11月2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安岳县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自2020年以来,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其中涉及社会保障类(低保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18件、财政类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件、行政事业性(公共租赁住房)1件、法定相关费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件。举行听证会3次,公开宣告检察建议1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及时收缴、追回国有财产95万余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33套。

聚焦民生民利,依法能动履职,注重诉前监督

安岳县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的通知》,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重点办理民生保障、征缴费用等国有财产流失问题。

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坚持积极稳妥办案原则,加强与刑检部门办案协作,拓宽内部线索移送。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多方位挖掘国有财产领域线索。

依法能动履职,集中办理民生保障案件21件(违规领取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3件、养老保险基金2件、最低生活保障金15件、失业保险金1件)、征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件、怠于监管公共租赁住房1件。

找准问题症结,实施精准监督,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督促行政机关在整改期限内追回、收缴违规发放的养老保险金7万余元、低保金4.8万余元、创业担保财政贴息资金6万余元(取消22户未拨付的贴息资金8万余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3万余元,失业保险金20万余元,公共租赁房屋房租5万余元,共计95万余元,收回公共租赁房屋33套。携手行政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保护国有财产,99%的案件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以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有效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敢于监督,以诉促改,强化监督刚性 

对发出的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对整改不到位、未完全履行整改义务的行政机关,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诉的形式保障监督实效,强化司法刚性。

公益诉讼部门在与刑事检察部门信息共享中发现,部分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违规享受低保金,不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还致使国有财产流失。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在整改时限内未全面清理整改,存在部分服刑人员仍享受低保待遇的情况。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相关职能部门对遗漏的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进行追缴,将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及时出保。

建立联系机制,共同开展清理排查,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精准管理,堵住低保金违规发放漏洞。诉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采取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清查,对责任人违规领取的费用应追尽追,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

延伸办案效果,推动建章立制和溯源治理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办案质效,助推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本上解决国有财产流失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社会效果。

2020年,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社会救助金一案,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与职能部门加强信息对接、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信息收集渠道窄、社会救助金待遇处置滞后、发放后追回难等问题的相关机制。2023年办理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一案,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建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通过个案办理,注重挖掘具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延伸办案效果,推动行业部门开展溯源治理,补足短板和制度漏洞,全面守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

国有财产是国家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国计民生。下一步,安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进一步加强对国财领域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实务疑难问题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案件的特点和规律,重点监督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国有资产闲置等方面问题,不断拓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提升案件办理专业水平和整体质效,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唐元龙)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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