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地区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3.23亿元,推动地区畜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据悉,资金包括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66亿元、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1.05亿元、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1302.6万元,还有动物防疫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补助等资金。
地区财政局强化资金管理,及时将畜牧业发展资金分配并全部下达各县(市)和项目实施单位,让资金在优化畜牧业生产结构、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提高群众养殖收入等方面尽快发挥作用,切实增强地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地区财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项目实施、落实绩效管理等工作,同时加强与自治区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项目申报政策,提前谋划项目前期申报工作,为地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通讯员: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