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地区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45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579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876万元,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至各县(市),为3900套棚户区住宅改造以及道路、绿化、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养老、托幼、医疗等公共配套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棚户区改造是为老百姓办实事、谋福利、改善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地区财政局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着眼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资金筹措,全力支持推进地区棚户区改造,努力将这项民生工程“改”到百姓的心坎上。
下一步,地区财政局将强化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通讯员: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