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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为老服务举措

2023-10-20 18:30:23 来源:改革网 

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人云:“百善孝为先”,“孝为百行首”。秦淮法院旨在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得到进一步弘扬、惠老优待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为老服务方式得到进一步创新。更好推动全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为此,我们出台适老型诉讼服务措施,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诉讼服务全过程,切实满足老年群体多元司法需求。

1.设立适老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开通老年人立审执“绿色通道”,针对老年人人身权益案件坚持“快审、快结”原则;依法妥善处理老年人涉诉信访案件,对于老年当事人应当予以特别关照。

2.优化适老诉讼服务便民设施。在服务大厅等候区设置老年人“爱心专席”;放置涉老诉讼服务指南,并用大字体印刷,方便老年人及其他有需求的当事人取阅、查看,设置老年人服务绿色窗口和爱心专座,配备老花镜、轮椅、急救药箱等物品;开设心理疏导室,舒缓老年人打官司心理压力。

3.建立适老诉讼服务辅导机制。服务大厅配备专门服务引导人员对来院老年人进行“一对一”诉讼辅导,按需提供“全流程陪办引导”;书写起诉状等存在困难的,可依法采取口头起诉,引导员有效给予老年人诉讼指导和帮助。

4.推行涉老案件上门服务机制。对行动不便、高龄独居、居住偏远等有特殊诉讼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主动提供就地调解、巡回审判、当场送达等“家门口”服务。针对老年人出行不便、运用智能技术有困难等实际问题,承办法官进行文书送达前,积极与老年当事人取得联系,采用直接送达或委托当地法院送达等方式,确保诉讼文书能够及时准确送达至当事人。

5.坚持线上线下并行办理机制。加强在线诉讼的宣传引导,为老年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等服务,简化系统操作界面,增设大字体等,实现足不出户“一网通办”;保留老年人易于接受的传统司法服务方式,不强制要求老年人线上办理业务,避免“数字鸿沟”。

6.完善涉老案件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深度参与调解,将涉老纠纷化解在成讼之前;针对赡养、继承等典型涉老纠纷,联合民政、妇联等社会力量,妥善化解纠纷,避免家庭矛盾激化,息诉“安老”;重点排查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涉老矛盾风险隐患。

7.健全涉老案件司法救助机制。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老年当事人,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手续。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主动提供司法援助,简化快办司法救助程序。

8.涉老案件定期回访。主动做好老年人的判后答疑和释法明理;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定期开展案后回访,针对个案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调解或不宜强制执行的如赡养扶养纠纷等,综合分析评估,对存在不履行风险的,及时纳入执前预警;将司法关怀从法院内延伸到法院外,适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协同解决生活困难老年人的法律帮扶和经济救助。

9.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社区、老年人协会等合作,丰富法院微信公众号内容,通过发布互联网典型案例、制作风险提示、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运用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提高老年人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编辑 祖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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