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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法院联动“高新”推动予盾及时化解

2023-10-19 15:07:06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近日,简阳法院联合高新法院、东部新区高明镇解纷力量联动化解一起涉东部新区高明镇某社区的集体产权房屋租赁纠纷案,充分保障双方权益,推动矛盾及时化解。

2013年6月,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明居委会)小学房屋承包给村民李某。2015年10月,李某将该房屋转租给汪某建(化名)用作生产办公用房。2018年6月合同期限届满后,高明居委会与汪某建未就后续租赁费用达成一致。2018年7月,高明居委会就该处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面向社会招投标,要求限汪某建在一个月内完成腾退,但汪某建以扩建投入未获补偿为由拒绝腾退。为此,2020年高明居委会将汪某建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汪某建腾退占用房屋及场地,并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判决书生效后,汪某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故高明居委会向简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汪某建认为高明居委会侵害了其权益,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简阳法院执行立案后,经到现场勘查核实,汪某建因生产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扩建改建且安装生产设备等,投入较大,即使拆除,机器设备价值也会得到极大贬损,如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将造成汪某建生产经营困境。为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简阳法院联合社区治理办、高明镇司法所、高新区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各方协商,进行释法说理,开展联合化解。最终,高明居委会与汪某建协商一致,高明居委会支付汪某建一定金额的补偿费用,汪某建也承诺在一周内自行完成腾退。自此,纠缠了五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执行工作需要强度更需要温度。法院执行工作在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中国改革报四川记者站 唐元龙报道)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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