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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简阳:执行不能?司法救助送来及时雨

2023-09-27 20:29:54 来源:本网专稿 

 司法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等致使身体或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生活陷入困难的群体予以救助。

“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措施,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案件。

在“执行不能”案件中,司法救助往往发挥着救急难、扶危困的重要作用。

近日,简阳法院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执行不能”案件中,秉持“应救尽救”的原则,将7万元司法救助金成功发放到困难申请人手中。

2021年12月,樊某、彭某等四人搭乘王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外出打零工,途中车辆侧翻,造成搭乘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樊某等四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造成樊某受伤,经鉴定为一处八级伤残和两处十级伤残。住院期间的费用及门诊费用合计为69,000余元。

2022年1月,简阳法院判决王某应赔偿樊某各项损失合计176,000余元。由于王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樊某向简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通过网络查控及开展实地调查等多种途径调查其名下有价值的财产,对被执行人王某网络资金和银行存款进行了冻结,共计1,200余元,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樊某是年逾70岁老人,尚欠医院医疗费57,000余元未支付,出院后亦无收入来源,生活费用由其子负担,但因其子长期照顾樊某无法外出务工赚取收入,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执行法官在经过现场调查与走访后,积极引导樊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最终成功向樊某发放司法救助款7万元,有效解决了其家庭燃眉之急。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一直以来,简阳法院充分认识到司法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打造规范、畅通的多元救助模式,努力实现精准、高效救助,通过司法救助化解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矛盾,提升司法实效,落实惠民政策,努力让司法的温暖触及每一位困境中的当事人。(王晶 中国改革报四川记者站 唐元龙)

 

[责任编辑:何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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