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来,广元市组织集中采购机构统一行动、集思广益、探索出降低、避免因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工作不严谨、不审慎导致异常废标的有效做法。
加强培训,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素养。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组织编印、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汇编(广元市·2022版)》《政府采购代理岗位(环节)适用法规政策条文汇编》,认真研读《中国政府采购》《招标采购管理》等专业读物,常态化组织系统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交流工作中的经验,确保工作人员将操作流程、关键节点、审核要点等了然于胸。开展跨区域交流研讨,组织市财政、各级采购中心、评审专家、采购人等召开全市政府采购典型废标项目交流研讨会,分析典型废标项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招投标流程的规范性、服务的高效性。
深入沟通,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建立沟通反馈机制,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中心内部沟通反馈问题管理制度,中心内部科室加强与采购人、评审专家、财政监管部门及第三方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反馈,及时发现处理项目招投标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在采购中心设立意见反馈箱,在评标区外设置评审专家、采购人监督意见簿,在中心官网公开意见征集邮箱等,广泛征求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落实专人及时记录、汇总、分析各方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或不足早发现、早研判、早解决。
靠前服务,扎实做好前期规范指导。建立靠前服务标准,按照“一看就懂,一用就会”的原则,梳理细化服务的具体范围、重点内容、操作程序、注意要点等清单化,确保服务依法依规,到位不越位。加强指导提醒,制定、执行《资格审查人员工作规范(一次性告知书)》,及时对需求调查、论证、内审、采购意向公开、一体化平台操作等方面内容进行指导,将相关操作要点、重点事项、常见问题的解决办法等详细告知到位;不断完善更新“采购人通过一体化平台开展政府采购常见问题操作指南”及其他事项提醒清单,尽量做到让采购人“按图索骥”、网上填写一次成功。
严格把关,细致做好采购需求审核服务。规范健全需求标准,持续收集借鉴各地发布的不同类别采购需求标准,及时转化为符合本地实际的需求标准;定期组织需求标准的会商研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努力提高需求标准的合规性、完整性、明确性和实用性。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联合印发成熟适用的需求标准。严格细致审核把关,根据《采购需求编制负面清单》和合规、完整、明确的总要求,聚焦资格条件、评分标准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问题认真检查,严格做好初审、交叉复核等,对重大疑难项目,召集相关科室、采购人、财政部门等集体会商。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采购人,对关键性、风险性问题,发风险提示函重点提醒。同时,依法按程序同步布更正公告,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避免不必要的废标、质疑甚至投诉发生。
强化监督,切实提升评审工作成效。压实评审人员责任,制定《评审委员会工作规范(一次性告知书)》,重点将评审中的注意事项详细告知,要求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开始前认真阅读并签字确认,确保每个成员充分了解评审的重点、难点、常见风险点等,避免出现疏漏。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采购人现场监督的职能职责,及时制止可能影响评审专家依法独立评审的行为;遇到评审委员会以采购文件存在缺陷、供应商响应存在问题等情形准备废标时,及时提醒评审专家依规而行、审慎废标、避免误判。严肃评审结果复核,组织本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细致复核评审结果,对理由不充分、不准确的废标结果,要求评审委员会进行解释说明;对确认废标理由不成立的,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核实或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财政部门处理。
通过这些举措,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等几方主体的责任意识、规范性意识明显增强,编审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开展项目评审等参与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今年来未发生1例异常废标,未发生一起有效质疑和投诉。(广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