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尉犁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清理取缔218国道尉犁段道路两侧违规养殖,污染环境、危害国道通行安全行为。
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王守砚摄
近日,尉犁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到群众反映,尉犁县218国道路边存在畜禽养殖户圈养生驴,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国道通行安全,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接到线索后,尉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邀请巴州生态环境局尉犁分局工作人员,沿218国道一路实地走访摸排。经调查,发现218国道附近某乡镇涉案养殖户在国道500米禁养区内进行养殖,养殖废弃物随意丢弃在农用土地上,污染水土环境。
尉犁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组织召开“畜禽养殖场地搬迁整治”公益诉讼磋商会,邀请四家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参会。会上,检察官向与会人员展示畜禽养殖现场图片证据,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需要整改的问题等,并对行政机关需要履行的法定职责、法律依据及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说明。
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王守砚摄
四家行政单位发表了综合意见,一致认为国道近距离畜禽养殖行为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同意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立案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行政执法机关将执法的刚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柔结合起来,最终4家行政单位达成“免除于某5000-50000元行政罚款处罚,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将养殖牲畜迁离国道、恢复被污染的水土环境”的处理决定。于某同意行政机关处理决定,并表示积极配合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同时对检察机关关心民营经济发展的行为表示感谢。
检察机关通过磋商会议,明确相关部门在畜禽养殖工作中的职能分工,有利于加强监管、规范经营,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方面形成合力。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是检察机关应当肩负的使命与担当。接下来,我院将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为守护尉犁绿水青山、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改革报新疆记者站李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