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西部开发-中国改革报看西部开发,西部开发改革发展新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新疆市场监管局公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2023-07-14 11:27:58 来源:中国改革报新疆记者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旅游市场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案例一:伊犁州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伊宁市某快艇娱乐有限公司涉嫌价格欺诈案

伊犁州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经调查查明,伊宁市某快艇娱乐有限公司在伊犁河旅游景区经营快艇服务时,乘坐快艇标价为20元/人,但实际收取30元/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有关规定,2023年7月5日,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363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伊犁州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源县某小吃店未明码标价案

伊犁州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经调查查明,新源县那拉提镇某小吃店未明码标价。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对当事人发放提醒告诫书、座谈、警示教育等方式多次教育商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自觉履行价格承诺,该商户不听告诫,对警示教育置若罔闻,仍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致使消费者投诉,造成负面影响,给当地旅游发展造成一定影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2日,新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富蕴县某餐厅价格欺诈案

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经调查查明,富蕴县某餐厅饭菜使用“XXX餐厅”和“新疆特色·新疆风味”两份不同的价格单,对同一种菜品在两份菜单中标价相差30元至70元不等。该店的啤酒、饮料未在菜单上标注价格,也未在柜台及其他醒目位置标注价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4日,富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昌区欢乐园某家访点涉嫌虚假宣传葡萄干功能案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经调查查明,一名游客于2023年6月7日14时28分在抖音平台发布,吐鲁番欢乐园某家访点购买葡萄干的视频。视频中一销售员在销售葡萄干时宣传“这种葡萄干有强肾健肾、那种葡萄干有补脑健脑”的作用。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抖音视频中的高昌区欢乐园该家访点开展现场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抖音视频宣传上述葡萄干有强肾健肾、补脑健脑功能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文件,其虚假宣传葡萄干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3年6月12日,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高昌区某家访点涉嫌虚假宣传葡萄籽功能案

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匿名电话举报反映,经调查查明,高昌区高昌街道戈丝绸社区戈壁巷附近,某家访点在向游客销售葡萄籽时宣传葡萄籽具有抗癌、抗衰老、抗氧化、清血脂、降血糖、软化血管等作用。但当事人无法提供葡萄籽具有宣传中的“抗癌、抗衰老、抗氧化、清血脂、降血糖、软化血管”功能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文件,其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葡萄籽功能。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3年7月5日,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伊犁州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昭苏县某饭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

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经调查查明,昭苏县某饭庄销售的干煸鸡公示牌价格为120元,实际结算价为160元;白菜粉条肉公示牌价格为38元,实际结算价为48元;爆炒葫芦瓜公示牌价格为28元,实际结算价为38元;酸辣土豆丝公示牌价格为25元,实际结算价为32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4日,昭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来源:人民网新疆频道)



[责任编辑:李振峰]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