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江苏-中国改革报看江苏,江苏改革发展新闻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主办
站内搜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率先建立“生态检察+碳汇”机制

2023-03-28 12:38:13 来源: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李锐

3月21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会签《关于探索建立“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生态检察+碳汇”机制在天宁落地生根,为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按下了加速键。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的必然选择。盗伐、滥伐林木等行为不仅破坏了林业资源,更损害了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和价值,造成了碳汇损失。针对天宁区土地资源紧张“补植复绿”难操作、林业资源碎片化分布“东零西散”难管理等特点,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宁分局共同构建“生态检察+碳汇”工作机制,就共同在涉林案件办理中先行探索以认购碳汇作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承担方式、建立“固碳”基地、强化数据共享、深化涉碳汇调查研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下一步,双方将共同推动建立“固碳”基地,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助力国家“双碳”行动,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与生态检察协同履职。(李锐)


编辑:祖智慧

 

[责任编辑:茆同风]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