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溧阳市A蔬菜经营部、B蔬菜店、陈某,均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工商信息中经营范围均为蔬菜零售。上述商家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超范围销售生鲜猪肉,平均月售数百单。
【调查履职】
2022年2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上存在多家入网餐饮服务商超范围违规销售生鲜猪肉的情况。通过调取商家工商登记信息查明,上述商家的工商登记信息中的经营范围均为蔬菜零售,不包含新鲜猪肉的销售。商家销售超范围经营生鲜猪肉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对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月18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
2022年2月21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向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加强入网食品销售监管,依法及时查处超范围经营生鲜猪肉的违法行为。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督促入网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核查。2022年3月22日、29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3户经营主体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上述经营主体经营地址均在农贸市场内,其通过网络平台所销售的生鲜猪肉都是直接从农贸市场猪肉摊位购买,生鲜猪肉都经检验检疫合格。针对其超出核准经营范围经营生猪肉的行为,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上述经营主体出具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随后上述经营主体均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
随着外卖网络平台的兴起,网络餐饮服务发展迅速,从餐食到蔬菜、生鲜肉类等材料的全品类的供应,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存在诸多隐患。食品安全直接关乎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商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合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维护网络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祖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