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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督检查“回头看”活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2022-12-18 19:26:49 来源:本网专稿 作者:高宝玲 张蕊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对塔河县凯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活动 张蕊/摄

      改革网哈尔滨12月18日讯(高宝玲 张蕊)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八号检察建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也是在两节期间再一次开展对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的工作。12月16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塔河县住建局再次对塔河县凯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活动。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各项情况进行了解 张蕊/摄

      此次走访调查中,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和行政机关人员首先对该企业重点检查了气瓶摆放位置、瓶型和颜色、充装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和液化气瓶、消防器材、气瓶充装站、管道燃气用户的使用安全等情况;随后又对液化石油气站的管理制度、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气瓶使用场所是否有使用明火、钢瓶检验记录、充装前检查记录等情况进行了仔细查看;最后要求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加强对经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应急知识宣传。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经营人员普及安全知识教育 张蕊/摄

      下一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辖区开展专项监督、宣传活动。重点监督非法充装、无证从事液化气罐装业务的行为及用户使用不合格液化石油气瓶的问题;重点宣传使用合法渠道购买合格液化石油气瓶,并到正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换气,提高规范使用液化气设施设备等安全意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责任编辑:郑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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