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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塔河县检察开放日 聚焦“小案件”,共护“大民生”

2022-12-08 15:15:53 来源:本网专稿 作者:高宝玲 黄歆越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董云玲/摄

      改革网哈尔滨12月8日讯(高宝玲 黄歆越)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12月7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举办“聚焦‘小案件’,共护‘大民生’”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共9家单位代表及人民监督员,共同走进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合力推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活动中,各协作单位代表在检察干警的引导下实地参观了该院检察文化长廊、未检室等场所,零距离了解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工作情况。第二检察部干警向大家介绍了弱势群体保护的典型案例,并详细阐述了该院的履职情况和取得成效。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主持会议 董云玲/摄

      随后,在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的主持下,举行了联席会,共商弱势群体保护具体事宜,会议对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草拟的《关于加强弱势群体民事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集中研讨,充分听取了各协作单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充分讨论,全面建立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及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明确了以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调解等方式,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

参与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及各协作单位代表 董云玲/摄

      通过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参与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及各协作单位代表,对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进一步凝聚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共识。同时,各协作单位代表纷纷表示,今后将加强与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的联系,积极推送相关案件线索。

人民监督员杜江对活动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董云玲/摄

      人民监督员杜江对活动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同时提出了“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助力弱势群体依法维权。”的殷切希望。

年初以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积极能动履职,助力19名农民工成功“讨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向被救助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累计19万元。今后,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强化履职、担当作为,持续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办案力度,着力与黑龙江塔河县法院、塔河县司法局、塔河县公安局等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筑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防火墙”,以办好“小案件”,守护“大民生”,为营造全县良好法治环境不断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


[责任编辑:郑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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