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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回复+现场听证 | 看“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2022-10-25 22:44:45 来源:本网专稿 作者:高宝玲 周洁

      改革网哈尔滨10月25日讯(高宝玲 周洁)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公益诉讼监督能力,推动公益保护提质增效。10月25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汉族村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现场听证会。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主持听证会 周洁/摄

      本次听证会由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主持,邀请了塔河县人大代表、塔河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考官”,通过现场公开听证的方式检验整改成效。共同对行政检察建议公开回复进行跟进监督,5家相关被建议单位责任人参加听证会。

    黑龙江塔河县人大代表、塔河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查看整改前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周洁/摄

      公开回复:

      听证会前,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听证员与被建议单位代表在现场进行回访查验,确认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汉族村南侧堤坝堆放大量废弃木耳菌袋整改效果情况。

在听证现场由黑龙江塔河县人大代表、塔河县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 周洁/摄

      现场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阐明了案件结果处理意见,塔河县人大代表、塔河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通过查看整改前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与整改后的现场,均表示直观的感受到了鲜明的对比,对整改取得的良好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检察机关继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整治合力。参与听证的行政职能部门代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与各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与相关行政单位代表交流现场整改情况 周洁/摄

      王小虎检察长表示,“本案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共筑保护红线。在评估行政机关整改效果时,通过“公开回复+现场听证”的方式,让社会各界有效参与,做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结合,使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到,让社会各界“零距离”体验公益诉讼办案成效。”


[责任编辑:郑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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