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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022-10-24 23:31:13 来源:本网专稿 作者:高宝玲 黄歆越

      改革网哈尔滨10月24日讯(高宝玲 黄歆越)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10月24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2022年1至9月已办结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参加会议 董云玲/摄

      评查活动开始前,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小虎代表院党组对参与监督评查工作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欢迎,说明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详细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的程序、内容及标准,希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参加会议 董云玲/摄

      此次评查,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共抽查2022年1至9月已办结案件20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公益诉讼案件5件、民事监督案件3件、行政监督案件2件。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评查小组从办理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方面对每起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

      人民监督员黑龙江塔河县妇联主席吴静发言 董云玲/摄

      人民监督员吴静表示:“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以公开促公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的重要举措,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黑龙江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此次监督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形成内外监督合力,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郑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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