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网哈尔滨10月11日讯(高宝玲 赵英华 摄影 董云玲)为进一步落实高检院、省院和分院保障检察官权益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积极筹划、有效推动,于10月8日下午,召开了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小虎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兰成主持会议,塔河县人大、塔河县政协、塔河县委组织部、塔河县委政法委、塔河县人民法院、塔河县财政局、塔河县人社局、塔河县司法局、黑龙江省北锤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委员一致推选塔河县人大法治委员会副主任柴清强同志担任塔河县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并代表全体委员作表态发言。
政治部负责人姜曼菲同志对成立塔河县检察院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相关筹备工作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宣读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最后,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王小虎就如何做好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意义。成立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是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是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的务实举措,也是提升检察干警办案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全体委员要自觉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全面推进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共同打造塔河县域的优良法治环境。
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推进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落实。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参与、合力保障。全体委员要依据相关工作机制,为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多谋创新之举,多献务实之策,全面推进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稳步开展,为敢于担当、秉公办案的检察官做好坚强后盾。
强化法治宣传,全面激发保障检察官权益保障工作的作用。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引起更多的社会关注,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形成保障检察官权益、促进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检察官干事创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