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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出台《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22-02-17 13:14:38 来源:中国改革报-改革网 

《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场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讯(华时政) 2月16日上午,贵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龚雁,省税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赵寿均,省证监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袁通斌向媒体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

据介绍: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把更多企业推向资本市场、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谋思路、拿措施、出实招,出台了《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培育行动,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建设贵州多层次资本市场,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主要目标是: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力争2021年、2022年分别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3家、5家,到2023年末共新增15家以上。其中,贵阳市新增5家以上,遵义市新增3家以上,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分别新增1家以上,毕节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三地实现“零”的突破。上市公司质量明显提升,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的实现,《方案》提出14项举措。其中,在培育企业上市方面的主要举措有6项,分别是加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建设、加大企业培育引进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扶持政策、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加大金融综合服务力度、加快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的主要举措有5项,分别是: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引导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积极稳妥化解处置风险、严格上市公司退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还有3项综合性举措,分别是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加大交流合作力度。

《方案》明确了三条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省、市、县三级建立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企业上市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二是强化调度推进,加强日常协调、督导,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激励引导,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对注册地在我省的企业,经评定后给予奖励。其中,境内主板上市的企业,奖励400万元;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奖励35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50万元。四是强化培训宣传,为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为了保障《方案》顺利实施,贵州专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各方面渠道、资源和力量,形成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合力,推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下一步要做好一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挖资源建强后备梯队。推动省市县三级加大调研走访力度,深挖后备资源,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产业发展规划,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企业纳入贵州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同时对已入库但长期未实质性开展上市工作的企业作退出处理。对后备企业分类开展精准培育服务工作,鼓励企业能挂尽挂、能上尽上,努力形成“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二是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政策机遇,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力争2022年新增100家企业在贵州股交中心挂牌展示;新增50家企业纳入贵州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新增30家企业在贵州股交中心交易融资;新增5家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新增5家企业上市。

三是强化培训激发上市动力。常态化组织资本市场培训活动,邀请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头部券商、会所、律所等有关机构专家为入库企业开展董秘培训、IPO实务、企业管理、股改融资、并购重组等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入库企业用好贵州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了解上市知识图谱和企业上市案例,充分发挥专家答疑、在线课程、投融资对接等功能,让企业懂上市、会上市,有效提高企业拥抱资本市场的意愿和能力。

四是强化指导实施精准培育。落实省政府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加快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贵州基地揭牌运营。目前已明确北京证券交易所贵州基地由北京证券交易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股交中心三方共建,待三方就合作备忘录达成共识后择期举行揭牌仪式。建立沪深北证券交易所贵州基地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研判全省企业上市工作情况,提出对策建议;联合开展资本市场服务周活动,深入市县、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上门辅导服务,指导企业在综合研判各市场板块行业定位、可预期性、企业条件成熟度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时确定上市板块。

五是强化政务服务护航企业上市。针对已实质性开展上市工作的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对企业上市涉及的立项、社保、土地、环评、市场监管、消防、产权确认等事项,因企制宜、一企一策协调推进。搭建政金企融资对接平台,引导金融机构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个性化综合融资服务;引导政府投资基金将拟上市企业列为重点投资对象;组织企业在全国性路演平台参加投融资路演;及时兑现已上市挂牌企业奖励资金。

六是强化调度促进工作落实。充分发挥考核棒作用,优化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直接融资指标,更加注重实质效果。定期向省政府报告省各有关单位、各市(州)政府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指明问题、鞭策后进,营造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了配合《方案》的实施,贵州省税务局还出台了支持企业上市的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发生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重组业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二是企业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符合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

三是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即包含生产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设备、医药、化纤、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等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并符合相关条件,且没有违反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的,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即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四是企业缴纳税款确有困难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法定程序在申报期内提出延期缴税申请,经核准后可在规定期限暂缓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五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资本公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也即是企业分配给股东的股息收益,需要作为个人收入,在转增股本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支持企业增资扩股、发展壮大,对于股东的这部分收益,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责任编辑:罗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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