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2022-02-09 09:54:35 来源:本网专稿 

在全国更大范围内促进电力资源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

□本报记者安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进程。

《意见》提出具体目标:到2025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初步建成,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协同运行,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市场一体化设计、联合运营,跨省跨区资源市场化配置和绿色电力交易规模显著提高,有利于新能源、储能等发展的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国家市场与省(区、市)/区域市场联合运行,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自主选择,电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进一步优化配置。

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充分发挥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作用,完善电力交易平台运营管理和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首次提出,根据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和互联互通情况,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

同时,稳步推进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充分发挥省(区、市)市场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基础作用,提高省域内电力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地方电力基本平衡。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鼓励建设相应的区域电力市场,开展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和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优化区域电力资源配置。

有序推动国家市场、省(区、市)/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强不同层次市场的相互耦合、有序衔接。条件成熟时支持省(区、市)市场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或多省(区、市)联合形成区域市场后再与国家市场融合发展。在落实电网安全保供支撑电源电量的基础上,按照先增量、后存量原则,分类放开跨省跨区优先发电计划,推动将国家送电计划、地方政府送电协议转化为政府授权的中长期合同。建立多元市场主体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机制。

完善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功能

《意见》提出,持续推动电力中长期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中长期市场在平衡长期供需、稳定市场预期的基础作用。完善中长期合同市场化调整机制,缩短交易周期,提升交易频次,丰富交易品种,鼓励开展较长期限的中长期交易,规范中长期交易组织、合同签订等流程。推动市场主体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在各层次市场形成分时段电量电价,更好拉大峰谷价差,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引导现货市场更好发现电力实时价格,准确反映电能供需关系。组织实施好电力现货市场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试点不间断运行,逐渐形成长期稳定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

目前现货市场运行情况如何?据介绍,浙江、山西、山东等8个第一批现货试点地区2020年全部完成月度以上的结算试运行,2021年山西、甘肃等地区实现长周期不间断运行;辽宁、上海、江苏等6个第二批现货试点省份正在编制市场建设方案,预计2022年6月底前启动试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透露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如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完善相应市场机制,开展绿色电力交易,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结构转型,《意见》也设置了相应的市场交易及配套机制。比如,引导用户侧可调负荷资源、储能、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有序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引导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市场化的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探索开展绿色电力交易,引导有需求的用户直接购买绿色电力。健全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机制。

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交易机制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国现行电力市场体系中,各地在市场模式、基本交易规则、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差异较大。记者注意到,《意见》也提出健全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交易机制。

一是规范统一市场基本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有关方面制定市场准入退出、交易品种、交易时序、交易执行结算等基本交易规则,以及统一的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接口标准。各地组织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依照基本交易规则制定本地交易细则。推动交易中心之间在技术和数据标准方面有效衔接、总体一致。

二是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完善电价传导机制,统一规范各地电力市场价格规则,有效平衡电力供需。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确保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等用电价格相对稳定。鼓励清洁取暖用户通过参与电力市场降低采暖成本。强化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监管,推动电网企业输配电业务和购售电业务分开核算,妥善处理政策性交叉补贴。提升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探索跨省跨区交易按最优路径组合等方式收取输电费用。

三是做好市场化交易与调度运行的高效衔接。在保障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的前提下,统筹优化电力市场运行与电网调度运行,健全完善电网企业相关业务流程和制度标准。加强电力交易中心与电网企业业务协同,推动规划、营销、计量、财务、调度等信息的互通共享。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强电力运行调度和安全管理,依法依规落实电力市场交易结果。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和披露。推动全国电力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共享。落实信息披露制度要求,规范披露流程,依法依规披露电网安全约束条件、跨省跨区可用输电能力等关键信息。建设统一信息披露平台,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电力运行信息安全可控。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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