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居民电价水平显著低于世界主要国家

2022-01-30 14:53:55 来源:本网稿件 

本网讯 我国长期奉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生活用能放在首要位置,保障居民基本用电需求是能源保供工作的重中之重,优先保障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用电,重点保障民生用电。

我国采取居民用电价格补贴政策,通过工商业用户补贴居民、农业用户等交叉补贴方式,给予了民生用电的价格优惠。通常典型发达国家居民用电价格高于工业电价,而我国居民电价则低于工商业电价。

我国自2012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开始执行阶梯电价政策。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要、满足正常合理用电需要以及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要,将居民用电依据电量划分三档,电价逐档递增。每档电量的分界不同,一般会按照地各地电价水平、居民用电水平、用户承受能力综合确定电量分档界限。第一档电量,原则上覆盖区域内80%居民用户用电,电价较低;第二档电量,覆盖区域内95%居民用户用电,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的电价,则是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各省市现行第一档电价在0.3771-0.641元/kWh范围之间,上海最高,青海最低,体现了地区发展水平差异。

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处于较低水平,显著低于OECD国家,且长期保持稳定,未受上游价格上涨而调价。2020年,我国居民电价平均为0.542元/kWh,仅为德国的24%、日本的32%、英国的35%、法国的38%、澳大利亚的39%、美国的63%、韩国的79%。2021年10月比年初,美国居民用电电价上涨了近0.1元/kWh。2021年上半年,欧盟居民用电均价上涨2.8%,其中,德国居民电价上涨至2.49元/kWh,增速超过10%,平均涨幅0.25元/kWh。(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能源研究所供稿)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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