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龄妇女数量减少与生育养育负担制约人口增长

2022-01-20 18:30:47 来源:中国改革报 改革网 任丽梅

本网讯  记者任丽梅报道  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1月20日今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育龄妇女数量减少,生育养育成本偏高是我国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

国家统计局1月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年末全国全年出生人口106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52‰;死亡人口1014万人,人口死亡率为7.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34‰。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副司长杨金瑞解释说,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面临转折性变化,总人口增长势头明显减弱,出生人口持续走低,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成为制约群众生育的主要因素。目前,出生人口下降是多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其一是育龄妇女特别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规模下降。“十三五”时期20岁-34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年均减少340万,2021年相比2020年减少了473万。这是带动出生人口数量下降的重要因素。二是年轻人婚育观念显著变化。当前,90后、00后作为新的婚育主体,绝大部分成长和工作在城镇,受教育年限更长,面临的就业竞争压力更大,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婚姻推迟增加了女性终身不婚的可能性,进一步抑制了生育水平。同时,生育意愿持续走低,育龄妇女平均打算生育子女数降到1.64个。而2017年调查为1.76个,2019年调查为1.73个。三是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偏高加重了生育顾虑。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住房、教育、就业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的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居高不下,加大了年轻人生育顾虑。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不太衔接,托育等公共服务不太健全,让许多年轻人在生育问题上犹豫不决、望而却步。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也表示,近几年我国的出生人口数持续下降,主要是受到育龄妇女总数、育龄妇女内部年龄结构以及多重因素的影响。未来能否平缓出生人口下降趋势,关键在于生育率能否有所提升。需加快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缓解生育群体面临的压力,推动适龄婚育,提振生育水平。

杨金瑞介绍,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后,全国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首先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各部门积极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包括教育“双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税专项扣除、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普惠托育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提高特殊家庭扶助金标准等。此外,各地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积极出台支持措施。目前,全国有25个省份完成条例修订,部分省份已制定实施方案。从现有情况看,各地普遍延长产假30-90天,增加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计划生育家庭权益保障等条款。其中,浙江将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作为重大改革举措纳入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设,苏州市计划财政投入4亿元用于促进普惠托育发展,攀枝花市完善生育服务体系、探索发放生育津贴等等。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对优化生育政策广泛关注,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平稳实施,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正在逐渐形成。

杨金瑞强调,下一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研究出台更多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我们也将及时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做好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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