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将同频共振

2022-01-12 16:19:27 来源:本网专稿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解读

□ 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记者 程晖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教育部等21个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围绕“七有两保障”,《规划》设计了22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7项,预期性指标15项。

“《规划》紧扣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和文体服务等民生需求,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生活服务,分类提出发展重点和政策举措,为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刘旭表示。

“一张图”规划

让公共服务均等可及

打开42页2万多字的《规划》,记者注意到,《规划》提到了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三个核心概念。而在“十三五”期间乃至更前,只有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规划。

“这是《规划》的关键和核心。”1月1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表示,《规划》的这个新变化,一是为了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需要。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期待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因此,我们需要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的基础之上,把涉及面更广、供需矛盾更突出的非基本公共服务纳入《规划》,加快增加普惠性服务供给,同时丰富生活服务供给,多管齐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是为了适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政府财力有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为确保把有限的资源用到广大人民群众最急需、最困难、最迫切的领域,《规划》系统梳理了社会事业各领域的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边界和发展重点,明确政府在服务供给上的不同权责,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各部门从根子上厘清权责边界、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地分类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十四五”规划之前,我国用了三个五年规划,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生活服务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得到显著改善。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国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基本公共服务仍存短板弱项,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均等化水平尚待进一步提高。《规划》指出,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加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得到有效落实,标准化手段得到普及应用,基本公共服务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服务全达标、投入有保障,地区、城乡、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明显缩小,实现均等享有、便利可及。

那么,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均等化?

“坚持以促进机会均等为核心,推动实现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欧晓理表示,“重点要做好‘健标准、补短板、提效能’这三方面的工作。”

“健标准”是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要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有保障、文体服务有保障等民生保障目标,不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达标,并实现动态调整。

“补短板”,就是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促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的软硬件短板和弱项。

“提效能”,即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要科学谋划改革创新,统筹规划公共服务的设施布局,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

“一盘棋”布局

紧扣“急难愁盼”突出问题

《规划》提出,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实现提质扩容。紧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都得到较大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获取方式更加便捷、供给主体更加多元,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逐步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

在《规划》中,对于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一老一小”问题,提出了一些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包括: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2020年的1.8个增加到2025年的4.5个;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由2020年的85.2%增加到2025年大于9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由2020年的90%增加到2025年95%;养老服务床位总量由2020年的823.8万张增加到2025年的约1000万张。

约束性指标包括: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2025年达到应保尽保;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由2020年的38%增加到2025年的55%;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2025年要达到100%。

“养老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十三五’时期的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规划》中养老服务的内容篇幅大幅增加,系统性进一步提升,引领性也进一步增强。”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李邦华介绍说。

李邦华谈道,《规划》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角度,对兜底性养老服务、普惠性养老服务和生活性养老服务进行了分类指导,更加有助于精准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在兜底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强调政府要承担供给的主要责任,提出要实施特困人员的供养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达标工程,提高托底保障能力,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向低保、低保边缘、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低偿和无偿集中托养服务。

在普惠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强调政府要支持增加供给,提出要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同时提出,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人均不少于0.1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要求。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福利水平。

在生活性养老服务方面,《规划》提出,要促进养老服务与相关服务业的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企业的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同时经济和社会效益都比较显著的产业集群和聚集区。

“十四五”期间,我国在保障儿童的幼有所育、病有所医方面将开展哪些公共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司司长宋莉表示:“补齐儿童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宋莉谈道,一是进一步增加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供给。强化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基层儿童保健医师专业服务水平。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持续强化儿童疾病防治工作。将继续推进包括0岁~6岁儿童健康管理、0个月~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等。三是不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指导各地大力发展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安全、方便、可及的普惠性托育服务,强化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化管理,加强婴幼儿早期发展与健康管理人才培养。

“《规划》统筹考虑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使三者有机衔接又各有侧重,既有利于在保基本、促普惠的基础上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让生活服务成为今后公共服务提质升级的蓄水池、储备库,也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厘清权责边界、区分轻重缓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合理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刘旭表示。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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