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强化信用惩戒

2022-01-10 14:33:00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记者何玲报道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海南省人社厅日前发布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信用建设法治化,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强化信用惩戒,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通知要求,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工作流程细化、业务传帮带、案卷评议、证据材料与执法文书抽查、案例推广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案件查办和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工作质量。

通知强调,坚持过罚相当,突出促改导向,在作出列入决定前,用人单位改正欠薪行为且作出守信承诺的,可不予列入;严格履行认定程序;规范相关执法文书;及时公开失信信息。作出列入决定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信息公开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有效实施联合惩戒。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健全惩戒通报机制,及时掌握相关部门惩戒措施实施情况;严守提前移出条件;加强失信主体监管。要把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

同时,狠抓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落实。各市县人社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的教育、震慑作用,综合分析欠薪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施策、多措并举,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及时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人社厅将把落实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对市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不按要求落实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市县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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