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份首批获准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2022-01-05 10:31:52 来源:本网专稿 

今年将完成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的全国范围规划布局

本网讯 记者任丽梅报道 2021年12月3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等五部门共同召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推进会。会上宣布,五部门联合批复同意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四川7个省份成为首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据介绍,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建设主体,主要任务包括健全符合中医药规律的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西医协作的医疗服务模式等10个方面。

“牢牢把握体制机制创新这一核心要求,共同做好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这篇大文章。”在推进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建立成果推广清单制度,定期编发工作简报,召开经验交流会,及时挖掘好经验、好做法并向各地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欧晓理表示,2022年将完成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的全国范围规划布局,首批7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将全部被纳入建设范围。此外,“十四五”期间将力争在每个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布局建设一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一个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一个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若干中医特色重点医院,推动首批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尽快建设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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