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3日下午,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走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就该局在审批国省道两侧厂区、企业落户时,用地红线需退让出公路建筑控制区等事项,进行提前沟通,加强双方合作,开展规范化管理。
在会商中,公路部门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宣传,公路建筑控制区是法律界定为公路拓宽预留土地和公路通行安全而设立,该局在立项审批时,应确保建筑红线离开公路用地外缘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局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今后涉及国省道路边项目审批时,将严格执行公路相关法规,主动征求公路部门意见,避免部门间管理冲突。
最后,双方一致表示,公路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将进一步保持联系,加强协作,共同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童跃华 于怀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