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保护科技创新有力度有温度

2021-11-04 10:39:20 来源:本网专稿 

国家发改委将对殷墟、三星堆遗址、龙门石窟、云冈石窟等重要遗址遗迹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加大资金投入

□ 中国改革报、改革网记者 安宁

11月3日,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加大资金投入,对殷墟、三星堆遗址、龙门石窟、云冈石窟等重要遗址遗迹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将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等渠道予以积极支持。

文物保护利用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直接关乎社会文明程度和国家软实力水平。“‘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文物工作的安排部署篇幅比过去的五年规划篇幅明显增加、权重更为凸显。”欧晓理指出,《纲要》第一次写入了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内容,并且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工程专栏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汉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和重要石窟寺遗址保护,要开展良渚古城、石峁、陶寺、三星堆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提出要建设20个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等一些任务。

欧晓理坦言,即将印发实施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作为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紧密对照《纲要》关于文物保护科技创新相关的部署,对“十四五”时期我国文物保护研究管理利用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细化完善了各项具体任务,设置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为今后一个时期文物事业发展描绘了清晰蓝图。

如何在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中,体现和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要求?对此,欧晓理表示,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国家发改委结合相关领域专项规划的研究编制,加强了统筹衔接和合理布局。一方面要融入大局,注重文物的规划与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实施的衔接,确保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比如,在规划中提出文物保护要与老城保护、城市更新相结合,要支持革命老区依托革命文物发展红色旅游,实施黄河文物系统保护工程、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等。”

另一方面,强调落实落细对于《纲要》点题的任务和工程项目,比如,对重要文化或自然遗产系统性保护,完善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制度,推进文化遗产旅游创新发展等具体任务,进一步明确总体思路和路线图。对“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博物馆重大文化设施建设”等重大项目,具体明确类型、地域分布和管理运用方式。

欧晓理透露,为推进规划实施见效,让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环境。配合相关部门,针对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加大研究力度,进一步制定规范标准,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和相关规范出台。盘活用好存量资源,真正激发增量价值。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等重点工作,以及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指导各地做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谋划,组织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围绕国家文化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等,国家发改委已经储备了几百个项目。其中,包括殷墟、三星堆遗址、龙门石窟、云冈石窟等重要遗址遗迹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将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企业债等渠道予以积极支持。

三是加大科技运用。积极推进珍贵文物保护中的科技运用,围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数字在线工程,创新文物保护方式,推进大遗址和文物展示场所数字化改造,发展虚拟展示空间,让蕴含在珍贵文物中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科技赋能下实现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更好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是积极配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按照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的责任分解以及跟踪监测、总结评估,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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