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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垃圾分类处理 助力实施乡村振兴

2021-10-29 16:21:04 来源:改革网广西 龚真泽

本网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从2018年10月起,贺州市在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围绕知晓率、参与率、精准率、配套率、兑换率“五个100%”的目标要求,在平桂区垒石村等10个示范村探索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初分和村保洁员再分二次分类,把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不可腐烂、可卖钱、不可卖钱的四类垃圾),实行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走出了一条“群众便于接受、财力可以支撑、易于面上推广、长期能够持续”的适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路子。


创新智能化管理系统,推动垃圾分类收集规范高效

为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更为简便、更具操作性,我们在“二次四分法”示范村创新建立了垃圾分类“互联网+”智能化系统——“爱e分”APP。该系统功能实用、操作简单,由后台管理员负责把采集上来的农户信息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统一打印张贴在每户家门口。每天村屯保洁员上门巡检收集垃圾时,拍下垃圾分类照片上传至APP系统,并根据分类情况给予相应的评分,所有农户垃圾分类情况均能在平台上公开查询,并进行红黑榜排名。如农户垃圾分类不正确,后台管理员还能通过APP系统在线上“一对一”进行指导,群众有疑难问题也可以在线解答互动。这样既减少了保洁员工作量,又做到了农户垃圾分类“有图有真相”,有效实现了垃圾分类由人工传统管理向智能化、大数据管理的转变。


实行积分式激励机制,推动垃圾分类习惯自觉养成

如何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我们结合试行乡村振兴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在“二次四分法”示范村建立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爱心超市”,实行积分兑换。村民通过每天参与垃圾分类,在“爱e分”APP中设置的智能垃圾分类卡(账户)进行实名制积分,总体上分为日常积分、督查积分和活动积分。群众根据获得的积分情况,在货源充足、种类齐全的“爱心超市”,可兑换大米、洗衣粉、洗洁精、牙膏、透明皂、垃圾袋、抽纸等生活必需品,积分越多兑换的物品价值越高。实行积分兑换激励机制后,不仅激发了农户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实现了从“要我分”到“我要分”的思想转变,而且让他们有了“比学赶超”的动力,自觉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行为习惯,有力促进了村民清洁意识和文明素质的提升。


探索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变废为宝

2018年10月,我市出台了《贺州市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二次四分法”,即首先由农户第一次分类,把生活垃圾分为“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两类;之后由保洁员第二次分类,其中对“可腐烂”垃圾集中发酵堆肥,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为“可卖钱”和“不可卖钱”两类,“可卖钱”的回收处理,“不可卖钱”的进入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处理,有毒有害的进行特殊处理。在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中,我们通过建设“二次四分法”阳光房堆肥,把分类出来的“可腐烂”垃圾集中到阳光堆肥房进行发酵处理成有机肥;或者通过户用沼气池改造升级,将“可腐烂”的有机垃圾作为沼气原料投入沼气池,利用沼气发酵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既实现了有机垃圾变废为宝,又减少了农村垃圾的终端处理量。以平桂区垒石村琉璃山示范村为例,在推行垃圾分类之前,每月收集垃圾4.87吨;推行垃圾分类后,每月收集“可腐烂”垃圾约1.95吨、“不可腐烂”垃圾约2.92吨,垃圾减量达39%。据统计,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后,全市“二次四分法”示范村统一处理的农村垃圾可减量达35%—50%。


建立多渠道资金保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长期持续

在推进“二次四分法”示范村建设中,我们实行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制度,由县(区)、乡镇、村党员干部组成工作专班和网格管理工作组,挨家挨户进行宣传发动,开展集中培训和监督指导。前期,由政府部门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建设阳光堆肥房、购置垃圾分类桶和收集转运车、发放保洁员工资、开展宣传培训以及建立“爱心超市”积分奖励物品等,为推行“二次四分法”奠定良好的硬件基础和条件。后期,通过群众自筹、爱心企业捐赠等渠道筹集资金,充实丰富“爱心超市”积分奖励物品,有效解决保洁员工资等工作经费,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有序运转、长期持续。


[责任编辑:龚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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