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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以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改革 破解乡村群众看病难题

2021-10-27 16:18:13 来源:改革网广西 龚真泽

本网讯  为破解乡村群众看病难题,北海市围绕乡村医生管理模式、身份转变、福利待遇等乡村医生热切关注的问题,在全区率先实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改革。改革后,全市334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均有1名以上合格的乡村医生,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全部基本药物均由卫生院统一采购和配送,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乡村医生人年均总收入达6.76万元以上,人年均收入约增加0.5万元,高于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平均工资。截至2020年底,通过“村医通”累计就诊人次11.21万人次,医保报销236.80万元。北海市“乡聘村用”改革作为2021年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典型案例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全国推广。


提升职业待遇,加大从业保障

“一转”变身份。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乡村医生,实行统一招聘,通过招聘考试后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全面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聘用职工。“二包”提高待遇。全面实行“包工资”“包保障”政策。“包工资”,即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由乡村医生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一般诊疗费制度等得到的财政补助构成。“包保障”,即为乡村医生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5个险种,并以村卫生室或乡村医生为单位统一投保医疗责任保险,分担乡村医生职业风险。购买以上“六险”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规范执业行为,严格绩效考核

明确乡村医生要履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文件规定的义务,按时在岗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制度。乡镇卫生院定期对村卫生室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建立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双监督”工作机制,由村卫生室所在卫生院和村委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监督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工作情况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巡查情况作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相挂钩。


推行一体化管理,打造标准化卫生室

卫生院负责对政府办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行政管理、业务指导、人员聘用、资产管理和绩效考核)一体化管理。市、县(区)财政按每个村卫生室3000元/年的保障经费,对政府办村卫生室进行统一业务用房布局、统一挂牌、统一设备配置、统一制度上墙,打造标准化卫生场所。全市政府办村卫生室统一安装“村医通”医疗保障结算系统,打通乡村两级医保报账通道,实现每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均能够直接为农村居民实行城乡医保费用直接结算,参保群众在村卫生室看病可以直接报销。


[责任编辑:龚成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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