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水资源税改革晒出成绩单

2021-10-15 14:48:51 来源:本网稿件 

纳税人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今年1月~8月份,该市地表水取用19,160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34.35%,地下水取用467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31.22%

□ 郭彤彬

近年来,河北省沧州市围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以税源分类管理为基础,以推行取水量远程监控为手段,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加强部门配合为根本,在增强公民节水意识,合理调整用水结构,回升地下水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该市深层地下水取水量较2016年下降62.49%,随着地下水开采下降,水资源税收入也在逐年下降,2019年该市入库水资源税11,358万元,2020年该市入库水资源税8135万元。

分类管理“一类一策”精准掌握税源底数

沧州市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将全市水资源税纳税人划分为A、B、C、D四类,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确保各类税源全部管理到位。税收管理的透明规范,有效促进了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

A类是重点政策扶持对象,即“有取水许可证,且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及时送政策上门,积极引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采取节水措施,降低税收负担。5年来,累计有8户企业通过技术革新进行节水改造,6户企业污水循环利用,为全市依法纳税和节水降耗工作起到了表率作用。

B类是重点核查对象,即“有取水许可证,但取水量不稳定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报水量与水务部门核定水量进行核查对比,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5年来累计核查1060户次,增收税款210万元。

C类是重点提醒对象,即“有取水许可证,但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或列入水利主管部门关停计划的”纳税人,及时提醒纳税人办理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或在关停之前结清税款、注销取水许可证。5年来,该市累计关闭960眼井,企业全部按规定履行了注销手续。

D类是重点监管对象,即“无取水许可证,有取水行为的”纳税人,通过信息交换、群众举报等渠道掌握纳税人信息后,税务、水务部门联合进行核查,按税收征管程序追缴税款,并交由水务部门对备用井进行封停处理,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提醒其到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证手续。5年来,共有D类纳税人342户次,依法三倍征收税款2046万元。

远程监控“软硬兼施”提高税款申报质量

沧州市将推进取水量远程监控信息联网工作作为规范税收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市财政投入600万元,建成了远程计量监控系统。由沧州市税务局组成督导组,按照远程计量监控系统安装进度排名进行重点督导全面推进。同时,将推进取水量远程监控信息联网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据统计,该市水资源税纳税人673户868眼井已安装取水量远程监控设备,年取水量超过1万立方米的纳税人安装比例达到100%,仅2020年新增取用水计量设施258个。

通过推广远程计量监控系统,减少了水务部门人工抄表环节、节约了成本,保证了纳税申报及时准确。

风险管理“三步走”切实防范执法风险

沧州市积极探索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水资源税管理之路,通过编制风险指标、强化风险识别、完善事后管理三个步骤,切实防范执法风险。

第一步,分析实际问题,编制水资源税风险指标。为解决水资源税申报不实问题,建立“实际取用水量与申报水量存在差异”风险指标;为解决水资源税纳税人不及时进行税源登记问题,建立“纳税人办证未及时税源登记”风险指标;为解决水资源税纳税人应申报未申报问题,建立“营业收入大于零而水资源税申报税额为零”风险指标;为解决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数据不准确问题,建立“申报税额环比浮动超过50%”风险指标;为解决城镇供水企业虚假申报的问题,建立“城镇供水企业水资源税零申报”风险指标。

第二步,查找风险点。根据编制的水资源税风险指标,从系统中查找高风险点并筛选排序,提取水资源税申报疑点数据,分等级推送基层税务机关核实。5年来,经过风险应对核查确定37户纳税人62条不实申报信息,追缴税款389万元。

第三步,完善事后管理。通过对风险指标提取的风险点分析发现,风险点集中表现为零申报。对此,在加强应对整改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征管措施,指定专人对这些企业未来3个月的纳税情况动态监控,对于首次未按规定申报的,讲明“首违免罚”政策,提醒企业及时申报税款,否则将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

部门协作“四联四促”合力推进征管水平

沧州市税务机关与水务部门全方位合作,按照“水利核准、纳税申报、税务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提高了水资源税征管水平。

针对企业申报的取水量有疑问或申报数据异常变动的,两部门联合派人到企业实地调查核实,确保数据准确、规范管理。同时,市、县两级税务和水务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非法取用水行动开展联合治理。5年来有116户企业因超计划取水,加成征收水资源税980万元。

沧州市通过规范管理,纳税人节水意识明显增强。数据显示,申报户数逐年下降,2019年该市停止取用地下水157户,2020年停止取用地下水472户。地下水取水量逐年递减,由2017年的1910万立方米降至2020年的932万立方米,下降比例为51.2%,城镇公共供水税额占全部税额的比重逐年提高,由改革初期的39.61%提高到2020年的61.34%。今年1月~8月份,该市地表水取用19,160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34.35%,地下水取用467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31.22%。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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