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公示

2021-09-24 20:56:21 来源:本网专稿 

天津市滨海新区等34个地区入围

中国改革报北京9月23日电 记者何玲报道 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要求和评审标准,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在组织对各地方申报的参评地区进行评审的基础上,今天联合发布《关于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公示》,拟将天津市滨海新区等34个地区确定为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公示期为9月23日~28日。

据悉,入围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34个地区分布在14个省(市),具体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邢台市,辽宁省大连市、营口市,吉林省四平市,上海市徐汇区、普陀区,江苏省常州市、淮安市、扬州市、昆山市,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山东省济南市、烟台市、济宁市、德州市、新泰市,河南省漯河市、南阳市,湖北省荆门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重庆市巴南区、江津区、铜梁区,云南省保山市,陕西省延安市。

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注意到,自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以来,已分别于2018年1月发布全国首批12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2019年8月发布第二批16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

[责任编辑:张海莺]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