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2021-09-14 14:31:26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记者李韶辉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加快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统筹兼顾、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协调推进、强化激励与硬化约束协同发力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意见》提出,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生态保护成本为主要依据的分类补偿制度日益健全,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为基本取向的综合补偿制度不断完善,以受益者付费原则为基础的市场化、多元化补偿格局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显著增强,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的局面基本形成。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

《意见》指出,要聚焦重要生态环境要素,完善分类补偿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分类补偿制度,逐步探索统筹保护模式。要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健全综合补偿制度,包括加大纵向补偿力度,突出纵向补偿重点,改进纵向补偿办法,健全横向补偿机制。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多元化补偿,包括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多样化补偿方式。要完善相关领域配套措施,增强改革协同,包括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要树牢生态保护责任意识,强化激励约束,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考评机制,强化监督问责。

根据《意见》,我国将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研究发展基于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建立绿色股票指数,发展碳排放权期货交易。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把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与模式创新作为重要试点内容。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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