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

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
2021-09-02 14:39:38 来源:本网专稿 

本网讯 记者何玲 实习记者孟佳惠报道 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国家能源局近日正式印发《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

《实施方案》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旨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许可模式,从制度层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大便利。

在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方面,《实施方案》指出,办理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所有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信用监管方面,《实施方案》强调,国家能源局重点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及信用监管工作。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对采用隐瞒或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的,将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相关许可决定。违反《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许可管理规定的,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同时,按照信用状况实施分类监管,对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同时,《实施方案》提到,下一步将依托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互联网+信用+监管”方式,在深入简化许可的同时,持续强化事中事后核查,进一步推动形成“诚信规范、审批高效、监管完善”的许可审批新模式。

[责任编辑:王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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